退款和退貨政策

退款和退貨政策

退換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且無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消保法保障 7 天鑑賞期僅供您猶豫並確認商品是否符合您的需求,並非商品的試用期;如本商店有提示您者,請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與吊牌勿剪 並隨著發票一同寄回),否則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
換貨須知

僅限於商品有瑕疵損壞或尺寸不符的情況下,我們提供更換商品。如果您需要更換相同品項,請傳送電子郵件到 「aa0975533636@gmail.com」 並將您的商品寄至「台中市太平區太平路277號」或是「7-11超商鵬儀門市」
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超過 7 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
退款說明

退款金額僅包括退貨商品本身購入金額(不含運費)

退款方式

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

貨到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則將退款費用轉帳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

匯款資訊格式如下:

郵局/銀行名稱(分行):XX銀行(XX分行)
郵局/銀行代號:XXX
郵局/銀行帳號:XXXXXXXXXXXXXX
郵局/銀行戶名:XXX